昨天,排練的時候林川帶我們做了專注力的訓練。

一開始,三人分兩邊,靠著默契跟眼神發動搶球,即使球先被搶走,只要摸到對方身體,也算兩人平手。再進階一點,變成一對一;從靜止不變成以球為原心轉動,隨後再加入第三者的干擾,以「拍手聲」為指示,發動搶球。這樣的模式,可以一對一,也能夠兩人以上進行,代表需要專注的對象變多,不只有球、指示聲,還有外界干擾。

最後進階,兩人對手需要聊天,而搶球的規則仍在,發動的搶球指示依然是「拍手聲」,由簡單的定點對話,到情境設定(如:等公車的同學AB、逛家具店的情侶、甄選現場的小老偷)。

可能是太久沒有玩劇場活動了,每個人輪流上場的回數又很多,對我來講,每一回都是嘗試跟突破的開始,面對不同的情境要求跟對手,也都是全然不同的心境。每一回合的開始與結束,總覺得心中累積很多觀察的想法想要分享。

(一)八分戲裡,二分戲外

林川說,演員要有兩分的理性去檢視自己的表演,就像是演員的「第三隻眼」。就像自己身處對戰情境,要能分辨出哪些是正確的拍手指示,哪些只是假警報。同時,在每次放鬆跟專注間快速轉換。

(二)企圖心:絕不要放棄

記得之前上臺南人劇團莎士比亞工作坊,活動當天第一個專注暖身就是「搶椅子」──全隊人員的共同目標是不能被鬼坐到椅子。那時從呂柏伸導演的引導中體悟到一個概念:你活下去的動機有多強?就如同,你想要成為一個表演者的慾旺和動力有多強般,這個遊戲一直深深帶給我極大的啟發。回到這個搶球專注遊戲,我意識到:即使動作慢了、球被人先搶走了,也不能放棄──因為遊戲的設定是只要再次摸到對方身體,雙方就算平手。如此,先搶到球要能有效退回安全範玩;一開始搶到球,也要想辦法再次碰到對方。當然,這牽涉到很多的訓練,比如說:身體柔軟度、手腳靈不靈敏……在思考和動作之間,能夠快速反應。

(三)關於干擾

一開始,我花了比較多的時間適應干擾,以便自己能分辨拍手聲。除了和對手的行為要一致,眼睛要能知道球的位置(因為身體不斷在轉動),同時耳朵也要更敏銳(我覺得自己在聽覺較為薄弱)。有夥伴分享,它能夠同時將專注力放在對手身上,但耳朵要能分辨拍手的指示,但眼睛又能關注球。自己在實作的過程中,則完全放棄了對於球這個焦點,又,如果這是一齣戲,我可能會過度依賴對手或者拖慢節奏,而無法達成該場戲的終極目標。

劇場遊戲,除了能夠自己親身實作,在旁觀察也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,從中思考自己是否也具有相同的問題。如一邊對話一邊注意球,對話是否因此變得不自然、身體是否出現僵硬的動作而沒辦法察覺;或者,太專注在談話中,反而忘了搶球的「終極目標」。

演出要能時時觀察對手,察覺彼此的需求和目標,不受觀眾反應影響(封閉第四面牆),或者能把觀眾反應視為演出的一部份(開放性的演出)。還有一點重要的概念:如何讓戲好看?我認為,這不只是一個遊戲,重點不是結果(搶到球的勝利),而是「過程」,參與者本身享不享受該遊戲?從遊戲嘗試、突破,即使錯誤也沒有關係,最後理性分析,能否做得更好?

重點是:專注,身體控制。過程中,亦能感受到身體的限制,同時也是自己能夠繼續努力工作身體的目標和動力。遊戲也是一場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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